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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契税委托代征协议书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京地税地[2003]156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北京 发布日期 2003-03-17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契税委托代征协议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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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3-03-1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加强契税征收管理工作,市局自2003年4月15日起全面启动契税征收系统,各代征单位必须使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契税征收系统。根据《委托代征税款管理的暂行规定》(京地税征[1997]389号)重新制定《北京市契税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各局须与契税代征单位重新签订《北京市契税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没有条件使用契税征收系统的单位,均不能委托其代征。

    原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征收管理职能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0]514号)文件的附件《北京市契税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同时废止。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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