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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05]9号
法规类型 100102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5-03-09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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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3-0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5]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
二00五年三月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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