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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重组上市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财税〔2005〕112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湖南 发布日期 2005-10-1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重组上市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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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10-1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支持中国航空集团公司重组改制上市工作,现将其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在重组改制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境内资产评估增值总计32.56亿元,直接转计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的资本公积,作为国有资本,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同意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按评估后的资产价值计提折旧或摊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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