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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税收政策的通知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财税〔2007〕14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7-04-09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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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4-0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税收政策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二○○七年三月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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