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换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印章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苏国税函[2007]286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23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7-07-23 |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鉴于1994年启用的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印章使用时间较长、破损严重的实际情况,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决定对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的行政印章统一更换为光敏材质的新印章。新印章从2007年7月30日始启用,旧印章同时作废。
附件:新启用的印章印模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新启用的印章印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