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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对上海卷烟(熊猫牌)生产企业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的形式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的公告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4年第27号
法规类型 109100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2004-03-09

关于对上海卷烟(熊猫牌)生产企业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的形式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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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3-0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通过了对上海卷烟(熊猫牌)生产企业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的形式审查和现场实地审查,确认合格,现予公告。

    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有异议的,可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上述产品原产地标记保护申请资料存放在我局备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〇四年三月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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