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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 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底到期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皖财税法[2005]535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安徽
发布日期
2005-07-05
安徽省财政厅 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底到期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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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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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底到期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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