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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省政府关于同意宁杭高速公路江苏段二期宁靖盐高速公路盐城北段宁宿徐高速公路盱眙南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政复〔2008〕44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8-08-19

省政府关于同意宁杭高速公路江苏段二期宁靖盐高速公路盐城北段宁宿徐高速公路盱眙南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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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8-1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宁杭高速公路江苏段二期、宁靖盐高速公路盐城北段、宁宿徐高速公路盱眙南段开征车辆通行费的请示》(苏交控营〔2008158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杭高速公路江苏段二期设宁杭高速南京1个主线收费站,湖熟、句容西、溧水北3个匝道收费站。宁靖盐高速公路盐城北段设青墩、盐城北2个匝道收费站。宁宿徐高速公路盱眙南段设黄花塘、盱眙北、盱眙3个匝道收费站,撤销现盱眙主线收费站。

二、同意由江苏宁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苏宁宿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分别负责对宁杭高速公路江苏段二期、宁靖盐高速公路盐城北段、宁宿徐高速公路盱眙南段进行收费经营和管理维护。

三、同意宁杭高速公路江苏段二期开通后纳入全省高速公路南网实行封闭式联网收费,宁靖盐高速公路盐城北段、宁宿徐高速公路盱眙南段开通后纳入全省高速公路北网实行封闭式联网收费。

四、具体收费办法由省物价局会同财政厅、交通厅另行通知。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8〕4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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