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省政府关于调整南通市港闸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155 | 发文文号 | 苏政复〔2009〕3号 |
法规类型 | 行政法规 | 所属行业 | 118 |
有效与否 | 江苏 | 发布日期 | 2009-01-08 |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港闸区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通政请〔2008〕99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港闸区幸福乡,以其原辖区域设立幸福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幸福居委会,管理1个居委会,8个村委会。
二、同意撤销港闸区陈桥乡,以其原辖区域设立陈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驻河口自然集镇,管理1个居委会,9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九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