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17
有效与否 广西 发布日期 2006-10-24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6-10-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县(市)地方税务局,各市城区(开发区)分局、稽查局,区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41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