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证监会公告[2012]5号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5号 |
法规类型 | 证券法规 | 所属行业 | 109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2-03-16 |
《净值公告XBRL模板》发布之后,基金管理公司须在对外公开披露以及向我会报备的基金净值公告中应用。基金管理公司应在净值公告披露当日上午9时之前,向我会电子数据报送平台(data.csrc.gov.cn)的“基金XBRL信息接收系统”,报备基金净值公告的XBRL文档。我会接收的净值公告XBRL文档将通过基金信息披露网站(fund.csrc.gov.cn)对外展示,各公司应确保报备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各托管银行应确保复核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