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甘肃 | 发布日期 | 2009-09-15 |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