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市财政局 市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武财综[2006]63号 |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23 |
有效与否 | 湖北 | 发布日期 | 2006-02-13 |
各区财政局、物价局,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发[2004]10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过去有关文件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武汉市财政局
武汉市物价局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