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沪地税地[2003]72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0 | |
有效与否 | 上海 | 发布日期 | 2003-08-05 |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二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路系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49号)(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三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