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退税业务提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甘国税函发[2009]308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1 | |
有效与否 | 甘肃 | 发布日期 | 2009-09-15 |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退税业务提醒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44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总局通知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具体实施意见于2009年9月23日前上报省局。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