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流动施工津贴标准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京人工[1992]第39号 | |
法规类型 | 109100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北京 | 发布日期 | 1992-05-03 |
市交通局:
经研究,现将流动施工职工岗位津贴标准调整如下:原第一种每人每天0.5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0元、原第二种每人每天0.6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调整后标准从1992年5月1日起执行。调整标准后此项津贴的发放范围、对象及具体发放办法等规定,仍按(77)建发施字第176号文件执行。调整标准所需经费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