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4]130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四川 发布日期 2004-05-24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04-05-2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紧急通知》(国税函〔2004〕53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各地应按照总局《通知》的要求,利用当前正在开展的全省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货物运输业专项检查、“一窗式”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和医药生产及购销企业税收专项检查的时机,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要排除干扰,一查到底,严厉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