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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国银行关于停办旅行信用证业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中银业[1994]411号
法规类型 银行法规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4-08-25

中国银行关于停办旅行信用证业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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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4-08-2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行,港澳管理处,各海外分行、附属行、代表处、广东省银行新加坡分行,总行营业部:

    旅行信用证是银行为旅游者提供的一种支付工具,在80年代初期曾广泛使用,在一定时期内此项服务方便了广大旅游者。但近十年来,随着各种新型支付工具如信用卡、旅行支票、国际汇票等的普及使用,旅行信用证业务已日趋萎缩,发达国家的银行早已拒绝受理旅行信用证业务,总行及各地分行也早已停办此项业务。

    根据上述情况,总行研究决定停止办理旅行信用证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1994年10月1日起,我行系统各机构停止对外签发旅行信用证。

    二、在1994年10月1日前我行系统各机构已签发的旅行信用证,在其有效期内各行仍应办理解付,付款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如有不明情况,可及时与开证行、上级行或总行联系。

    请各行收文后及时通知所属分支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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