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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加强保险业信息化工作重大事项管理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保监厅发〔2007〕8号
法规类型 102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7-03-05

关于加强保险业信息化工作重大事项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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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3-0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保监厅发〔20078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信息化重点专项规划》,防范化解信息技术风险,进一步加强并规范保险业信息化工作重大事项的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公司应高度重视保险信息化工作重大事项的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切实做好重大事项的报告和及时处置工作。

二、各公司应向中国保监会及时报告下列信息化相关的工作及重大事项:

(一)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的正式形成或重大修订;(15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信息化工作上一年度总结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每一年度的第一季度内上报)

(三)数据中心、灾备中心新建或迁移计划的正式形成,新数据中心、灾备中心的正式启用;(15个工作日内上报)

(四)对公司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系统建设或改造;(随时上报)

(五)公司信息化工作主要负责人、信息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变更等;(5个工作日内上报)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各公司发生下列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并在24小时内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一)网络中发生有害信息或计算机病毒的大规模传播;

(二)网络或信息系统发生重大系统性故障,造成应用服务中断四小时以上或数据篡改、丢失;

(三)已经确定或可能遭受网络与系统入侵、网络诈骗、网络侵财、网络恐怖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其它影响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类型、影响范围、损失及危害情况、分析研判结果和已采取的措施等。

四、各公司应于2007331日前将2006年信息化工作总结和2007年工作计划、信息化工作主要负责人、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人及联系人的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以及邮箱地址)报送中国保监会统计信息部。

联系人:朱培标

联系电话:010-66286106010-66288109(传真)

24小时值班电话:010-66286355010-66286688转值班室

二○○七年三月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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