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07 | 发文文号 | 发改东北[2012]641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黑龙江 | 发布日期 | 2012-03-18 |
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国函[2012]17号,已印发各地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关等),现予印发。请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和《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及发展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完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