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召开煤矿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成果交流推广现场会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安监总厅科技〔2013〕156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3-11-1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召开煤矿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成果交流推广现场会的通知

null

发布日期:2013-11-1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有关单位:

定于201311月底在重庆市召开煤矿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成果交流推广现场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精神,总结交流首批煤矿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宣传展示部分项目取得的成果,现场观摩成果、装备展示和瓦斯灾害防治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实施第二批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的办法措施。

二、参加会议人员

部分产煤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煤矿科技工作的相关处室负责人,各省级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处处长,有关科研单位及部分重点煤矿企业相关负责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和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相关负责人(详见附件1)。

三、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1128(星期四),会期1天,1127日报到。

(二)地点:重庆劲力酒店(地址: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园二路9号;电话:023-68518888)。

四、其他事项

(一)请作会议典型发言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二)请首批煤矿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承担单位做好成果展示准备工作。

(三)请各参会单位按照会议分配的名额派员参会,名额以外人员食宿自理。

(四)请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及重庆研究院、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配合做好会务工作。

(五)请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负责通知辖区内有关煤矿企业参加会议,并于1122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

联系人及电话: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张艳,023-68683272(带传真),13637861316;岳超平,023-6523927713883063040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侯贤军,010-64464109

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陈东科,010-64464024

附件:

1.参会名额分配表

2.参会人员回执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31115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