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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收取《发票领购簿》工本费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4]172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重庆 发布日期 2004-07-04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收取《发票领购簿》工本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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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7-0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施税务行政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现将涉及地方税务行政许可费用的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从2004年7月1日起,纳税人到地税机关办理《发票领购簿》手续,按规定不得向纳税人收取《发票领购簿》工本费。

    二、《发票领购簿》仍由市局统一印制,其经费由市局统一解决,各区县局按实际需要量在市局领取。

    三、各区县局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市局的规定,尽快落实此项工作,建立健全《发票领购簿》台帐和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发票领购工作的管理。

    (对下只发电子公文)

二00四年七月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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