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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陕地税发[2006]23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陕西 发布日期 2006-02-21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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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2-2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6]4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市接文后,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汇总纳税的有关审批规定执行,不得越权审批。并藉此对所辖企业进行检查,对自行汇总或扩大汇总纳税范围的,立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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