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湘地税发[1996]8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0 | |
有效与否 | 湖南 | 发布日期 | 1996-03-22 |
各有关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为规范我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工作,促进散装水泥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经与省散装水泥办公室共同研究,特制定《湖南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希各地组织力量,认真做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工作,对水泥企业1995年度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要尽快征收入帐,对1995年度以前欠缴的专项资金,要督促企业认真填报年报表,并安排征收计划,保证征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