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51 | 发文文号 | 粤府办〔2011〕70号 |
法规类型 | 101103 | 所属行业 | 118 |
有效与否 | 广东 | 发布日期 | 2010-10-20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对准确反映服务业发展水平,科学制定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省统计局要加强对全省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明确有关职责分 工,不断提高服务业统计工作水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
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对于准确反映服务业发展规模、效益、地区分布和行业分布情况,科学制定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提高服务业管理水平,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统计局要切实做好全国服务业统计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建立科学、统一、全面、协调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抓好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贯彻本通知要 求,扎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服务业统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业统计能力和统计数据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