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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批复
颁布单位 155 发文文号 苏政复〔2012〕59号
法规类型 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118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12-08-10

省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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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8-1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的请示》(苏府呈〔201289号)悉。经研究,同意设立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将苏州市平江区、沧浪区和金阊区整体纳入保护区范围,进行统一规划管理。

望你市切实加强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快构建统一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进一步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更好地保护苏州古城历史格局、传统风貌和优秀传统文化,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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