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安监局《关于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报等三项制度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文件及附件下载:苏政办发〔2004〕115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