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沪国税所一[2007]196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23 |
有效与否 | 上海 | 发布日期 | 2007-05-16 |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4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七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