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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诚通控股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4]135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江苏 发布日期 2004-04-08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诚通控股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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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4-0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诚通控股公司所属企业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京国税函[2004]221号)文件要求,同意中国黑色金属材料江苏公司向其总机构中国诚通控股公司上缴管理费6万元。其在标准以内上缴的管理费,可以税前扣除;超过标准上缴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四月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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