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亳阜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皖政秘[2009]129号 | |
法规类型 | 109100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安徽 | 发布日期 | 2009-05-27 |
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
《关于亳阜高速公路续延收费经营期限的请示》(皖交路〔2009〕185号)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中介机构评估意见,经研究,同意亳阜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为30年,即从2006年12月15日至2036年12月14日。到期停止收费,撤除站点。在收费经营期内,若国家有新的规定,则从其规定。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