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税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顺延至2009年6月9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