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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09]97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9-05-26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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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5-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税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顺延至2009年6月9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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