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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3年第62号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公告2013年第62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3-10-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3年第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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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10-3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液晶电视机用外壳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37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名称、文本见附件),自2013年12月 10日起执行,原《工业纯钛及Ti-6Al-4V钛合金棒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YS009-2005)、《玻璃纤维及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JC003-2001)、《实木地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LY003-2007)、《女式长裤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FZ035-2008)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37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名称列表

     2?37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31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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