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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粉煤灰(渣)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沪国税流[2007]28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上海 发布日期 2007-02-26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粉煤灰(渣)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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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02-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粉煤灰(渣)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5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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