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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资源税扣缴义务人资格审批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粤地税函[2004]427号
法规类型 100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4-07-14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资源税扣缴义务人资格审批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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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07-1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资源税扣缴义务人资格审批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8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加强事后监督检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资源税扣缴义务人资格审批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四年七月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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