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CDMA网络资产和业务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大财法[2009]247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4 | |
有效与否 | 辽宁 | 发布日期 | 2009-04-28 |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市地税局各基层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CDMA网络资产和业务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