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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151 发文文号 粤府函〔2011〕15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11-01-18

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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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1-1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以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为充分发挥最低工资标准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职工的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和幸福广东建设,现决定对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131日起,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标准和适用地区见附件,深圳市按《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执行)。

各地级以上市原则上应统一执行省确定的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5日内,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各地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大对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加强检查监督,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附件:广东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

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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