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琼地税函[2006]79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0 | |
有效与否 | 海南 | 发布日期 | 2006-04-17 |
海口、洋浦、澄迈地税局,琼海、文昌、东方、五指山、保亭、定安(市)县财政局,三亚、儋州、万宁、临高、屯昌、白沙、昌江、乐东、陵水、琼中(市)县农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06]4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