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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加强非寿险精算责任人任职管理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05]9号
法规类型 101100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5-02-05

关于加强非寿险精算责任人任职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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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2-0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

    为加快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精算人才的培养,促进非寿险精算制度的发展,经我会研究,现就加强精算责任人任职管理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经保监会核准的保险公司精算责任人,不得兼任其他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的精算责任人。

    二、本通知实施前经保监会核准的精算责任人存在兼任情况的,保险公司应于2005年12月31日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向保监会提出变更申请。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五年二月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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