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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CDMA网络资产和业务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9]165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9-04-07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CDMA网络资产和业务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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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4-0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CDMA网络资产和业务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四月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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