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文件下载及其附件:苏政办发〔2008〕8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