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农业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递补41家企业为农业

null

发布日期:2007-07-11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处室,各区局、分局,稽查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农业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递补41家企业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通知》(农经发[200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