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京安总公司所属企业2002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辽国税函[2003]221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17 | |
有效与否 | 辽宁 | 发布日期 | 2003-04-20 |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京安总公司所属企业2002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3]2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京安总公司所属企业2002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中国京安总公司所属企业2002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