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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09]332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9-06-29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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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6-2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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