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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酒类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浙国税流[2008]2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4
有效与否 浙江 发布日期 2008-01-04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酒类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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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1-0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东奥会计在线

    为规范黄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经研究,从2008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酒类产品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浙国税流〔1999〕46号)第一条有关规定,2008年1月1日前购进还没有抵扣完的外购已税黄酒一律停止抵扣。

    二OO八年一月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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