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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韩税收协定第二议定书生效执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6]450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23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6-07-26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韩税收协定第二议定书生效执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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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7-2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韩税收协定第二议定书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0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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