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27所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和44所高级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人社部函〔2010〕91号 |
法规类型 | 其他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0-04-01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
经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后,无异议,现确定石家庄市机械技工学校等27所技工学校达到《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确认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天津水运技工学校等44所技工学校达到《高级技工学校标准》,确认为高级技工学校。现一并予以公布。
附件:1. 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
2.高级技工学校名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