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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认监委联合公告2009年第65号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法规类型 海关法规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09-09-17

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认监委联合公告2009年第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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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9-1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机电发〔2005699号)、《关于规范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补充通知》(商机电发〔20064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针对企业申报情况,我们对2009年度具有出口资质的摩托车生产企业及其授权出口经营企业目录(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认监委2009年第13号公告)进行了适当调整,现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新增的2009年度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见附件)
2
.调整的2009年度符合申领摩托车出口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见附件)
附件tiff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认监委
○○九年九月十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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