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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施“先比对、后扣税”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粤国税电[2004]26号
法规类型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广东 发布日期 2004-11-23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施“先比对、后扣税”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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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4-11-2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实施“先比对、后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省局将开发、完善电子申报软件及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一窗式”票表自动比对的相关程序,在软件升级前,相关的比对工作通过人工审核的方式完成。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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