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开展第二届“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75 | 发文文号 | 直机党字﹝2013﹞16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6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3-04-10 |
为集中展示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锐意进取,根据2013年部直属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部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团委、直属机关青年联合会将于今年“五四”前后联合开展第二届“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工作。推荐工作由各单位团组织具体组织实施,请各单位党组织加强领导,精心选拔,严格考察,认真做好本次评选的组织工作。
一、严格把握申报人选的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三)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四)曾获得本单位或本行业系统等表彰奖励。
(五)年龄在40周岁(1973年5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的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和民航、邮政机关的青年干部和职工。
二、认真履行申报程序
推荐人选由各单位提名,每个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2名(含青年五四奖章标兵人选,青年五四奖章标兵人选不超过1名)。推荐为青年五四奖章标兵的人选应同时是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并分别填写青年五四奖章和青年五四奖章标兵人选申报表、事迹材料。
要按民主、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申报工作,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学习先进的过程。进行推荐时,要着重考虑2012年以来在交通运输各项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在直属机关和行业广大青年中产生较大影响的个人。
三、如实填写申报材料
(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领导以及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的意见,考察结束后,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审定,形成考察推荐意见(500字左右,加盖单位团组织或党组织公章)。
(二)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相应推荐登记表(一式二份),提供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2份,推荐青年五四奖章标兵人选另附5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登记表、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统一使用A4纸,统一按要求填写,并提供电子版。登记表须经所在单位党、团组织审核盖章,并由本人签字,方为有效。
(三)推荐人选须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
请各单位于4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送部直属机关团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邹治宇、高翔
电 话:65293184、65293136(传真)
电子信箱:jtbtw@mot.gov.cn
附件:
1.第二届“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
2.第二届“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标兵”人选申报表
3.第二届“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4.关于撰写推荐人选事迹材料的说明
5.推荐人选事迹简介样本
交通运输部直属机关党委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