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无偿赠送煤矸石征收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0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13-12-09 |
现将纳税人无偿赠送煤矸石征收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将煤矸石无偿提供给他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
本公告自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做调整;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2月3日